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资金限额标准的通知》(黑财采[2015]18号)文件要求:
1、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采购资金在“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实行集中采购;
2、印刷和出版类品目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为年预算总额40万元以上;
根据近年统计,我校印刷和出版类采购年执行预算额度均超出40万元。结合我校实际,为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现统一征集全校2016年度的印刷和出版类采购项目预算。
请合理确定本部门的年度印刷和出版类采购预算,认真填报《2016年度印刷和出版类采购预算征集表》,并将纸质稿于3月25日前提交到资产处715室,将电子版协同至资产处李鹏。对此次预算征集以外的同类采购项目,本年度将不再另行受理。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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