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软件工程专业是用工程化方法构建和维护有效的、实用的并且高质量的软件产品的学科,涉及程序设计 语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系统平台、 标准、设计模式等多个方面。 软件工程专业依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学。学院拥有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所,大数据研究院, 军用计算机技术国防特色学科,黑龙江省“语言智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黑龙江省“云计算与大数据"工程技术中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为校重点建设专业。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为校重点建设学科。 二、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扎实的软件工程知识及相关的数学、自然科学基础和较高的人文素养。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复杂软件工程问题。具有创新思维、主动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在软件工程及相关领域,从事软件系统设计、开发、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经过5年左右的社会和职业领域实践,能够达成下列目标: 1.具备扎实的工程实践能力,能够胜任软件系统设计、开发、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2.能够学习掌握软件工程及相关领域的前沿理论和工具,具备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具备一一定的工程研究能力,能够利用前沿理论和工具解决软件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书面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具有独立和协作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适应角色转换。 4. 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工程实践中能够综合考虑法律、环境与可持续性发展等因素。 5.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能通过自主学习等途径获取知识、提升技能。 三、学生毕业要求 能够运用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解决软件工程应用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等。 四、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及修读学分规定 学制:基本学制4年。本专业要求毕业生必须修满规定的180学分,其中必修课146学分、选修课34学分,完成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40学分,成绩合格且毕业设计通过答辩,准予毕业。 五、授予与位 达到《黑龙江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子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六、支撑学科 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七、核心课程 离散数学、程序设计基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与弹法、计算机组成原理与体系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及应用、软件工程概论、统一建模语言与软件建模、软件系统分析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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